金融界2024年3月6日音讯,东莞市旭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、器件未坚持无缺有用,被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埗大队罚款9500元。
依据公告内容,2024年3月1日,东莞市旭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消防设施、器件未坚持无缺有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以上现实有消防监督查看记载(〔2024〕第0077号)、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(东高消限字〔2024〕第0005号)、询问笔录和现场相片4张等依据证明。通过进行胪陈。
东莞市旭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构成了消防设施、器件未坚持无缺有用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现决议给予东莞市旭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消防设施、器件未坚持无缺有用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处分款人民币9500元整的处分。